地区: | 龙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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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
电话: | 0437-5015115, 5015116 |
地址: | 辽源市龙山区富康街470号 邮政编码:136200 |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发展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等支撑平台项目;协助国家、省管理指导项目验收、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
(五)负责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培育申报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企业、院士工作站、星创天地和科技特派员等工作;负责申报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省政府友谊奖、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等组织推荐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指导全市科技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小巨人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创新平台培育建设和审核认定工作。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组织申报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推荐和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十四)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公开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一般性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其他培训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审核,由各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安排。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落实绩效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发展规划与法规诚信科。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并协调实施。提出计划经费配置建议,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科技报告相关工作。提出重大科技专项布局规划建议,牵头协调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开展普法宣传。实施科普规划,组织全市科技活动周。承担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和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推荐国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等推荐工作。建立完善市级科技奖励机制。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对口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牵头负责科技工作绩效考核。负责史志和文字材料综合工作。
(三)高新技术与创新服务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负责高新技术领域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相关工作。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组织推荐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培育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和众创空间。推进科技金融结合相关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抓好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和经纪人培训,协助抓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协调推动基础研究科技发展规划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出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申报国家、省科技发展计划的自然科学基金主题引导项目和省重点实验室的推荐和监督服务工作。
(四)社会发展与医药健康科。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可持续发展示范建设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支撑平台项目。负责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和文化体育旅游等社会领域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牵头协调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医药健康领域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组织申报国家、省医药健康专项。承担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农村科技与人才外专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负责农业农村领域国家、省和市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项目申报实施和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的推荐管理和农业科技培训指导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并实施市级人才发展计划。拟订聘请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申报国家、省外国专家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外国人来华工作监管等工作机制。组织申报和管理国家、省、市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
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协调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负责科技企业确认和审核备案工作。抓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组织认定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普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行政审定工作。负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和“放管服”改革。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科学技术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辽源市科学技术局负责人:张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