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791-86633296 |
地址: | 南昌市西湖区孺子路437号 |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南昌市西湖区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区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涉及区级市场监管管理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或受委托配合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职责。指导西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常消费维权工作。
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权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权限组织指导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九、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上市后风险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指导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三、负责知识产权工作。拟定全区专利、商标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全区人才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一)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三)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五)提高服务水平。落实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二)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四)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拟订全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