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10月。2008年10月,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市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10年10月成立了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
机构信息
地区: 咸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电话: 0715-8126539;0715-8126646。
地址: 咸宁市咸宁高新区园区旗鼓大道101号,旗鼓大道与金桂路交叉口。
详细介绍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10月。2008年10月,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市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10年10月成立了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为了进一步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市委、市政府投入5000万元兴建了新的服务中心大楼,于2010年5月正式投入运行。新中心办公大楼总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设置160个工作台位,一楼和二楼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三楼为综合招投标中心。

咸宁新政务服务中心位于咸宁高新区中建·咸宁之星项目区块内,占地2.7万方,拟建地上5层、地下2层。2019年6月奠基,现正在全面施工中,预计2021年正式投入使用。届时,将真正为咸宁市民提供“一站式”快捷服务“一窗式”集约服务“一网式”智慧服务

√一层为香城泉都文化展厅、咸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二层为管理人社档案及房产局、国土局等;

√三层为公安及公积金等;

√四层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层为市政务办。

咸宁新政务服务中心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将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办事需求。开放式的中庭设计,能将清新的空气良好的视野囊括其中,带来的自豪感与职业幸福感更直接深刻,既让人产生共鸣,又充满活力和向往。

新政务服务中心坐落于咸宁市经济开发区重要的城市干道—金桂大道旁,紧邻咸宁东站,是咸宁的城市门户。不论是从温泉区、还是从咸安城区过来,都十分便利。

咸宁市新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效果图

新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顺应了咸宁智慧城市建设新形势,将改善市民医疗、社保、教育、办证等各项便民服务,为市民减负。

1、效率提速。一地通办,未来将通过政务大厅、网上大厅、政府网站、手机APP、自助终端,各种方式提高市民办事效率,节省时间。再也不用像以前办个证明因为程序多、部门多而发愁。

2、手续简单。所提交材料多方复用,互认共享,即再也不用担心办事到处复印材料,一份证明要提交好几个部门,咸宁新政务服务中心,实现资料一库管理,变“群众跑路”为“信息跑路”,为市民减负。

3、办事省心。以前办事要带好多证件,例如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咸宁新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后,市民办理业务的时候,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即可,方便快捷。

待中建·咸宁之星综合体完全建成后,集行政服务、休闲娱乐、商务金融、教育为一体的城市“新中心”即将形成。未来咸宁东站、新政务服务中心的人流将会在此享受更便捷的服务。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正式对外开放,向办事群众提供24小时自助业务办理,真正实现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

自助服务区设置在政务服务中心侧门入口处,面积近40㎡,涵盖不动产登记信息和不动产权利状态查询天然气自助充值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城乡居民社保费缴款(凭单打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票据打印和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查询(打印)、自助照相和二次体检、易站通(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等自助服务内容。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不仅可以在8小时工作时间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自助服务,省去排队时间,缓解窗口办事压力,而且可以在8小时工作之余,解决上班职工请假办事不方便的问题。为了帮助有需求的办事群众使用自助机,工作时间内,政务自助服务区配备了专职导办人员,让服务更加贴心、暖心。

设立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区是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实际行动落实《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方便了企业和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我局将持续完善自助服务区功能,紧贴群众企业和办事需求,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一)主要职责

1、建立准入制度,落实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的单位,确定具体的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

2、建立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操作规程,开展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暂未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

3、对审批事项登记、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程序、时限进行规范,落实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制度。

4、对投资企业需要2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协调,组织联合办理,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负责全程办事代理和绿色通道的组织实施。

5、实行中心“一口式”集中缴费方式,并对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票据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

6、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对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7、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和招投标各项运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

8、受理有关行政审批、经济发展环境和综合招投标方面的投诉,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9、提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公共服务、投资与商务代理等配套服务。

10、指导全市的招投标活动,对各种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活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指导和检查。对进入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运作的招投标项目进行备案认可,并实施全过程监督;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投标情况报告,对招投标活动是否进入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

11、宣传、贯彻、执行招投标各种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制定招投标监管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对招投标专家库和中介代理机构进行规范管理。

12、对下级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的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构成

纳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有3个: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大数据中心

()部门人员构成

咸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总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0人,工勤编制2人,以钱养事人员2人。在职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6人,工勤编制1人。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咸宁政务服务网入口

咸宁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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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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