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博乐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电话: | 0909-2319503 |
地址: | 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 |
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和政务信息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制定自治州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及直属单位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安置就业科。制定自治州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组织落实自治州退役军人留疆留博优惠优待政策;承担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的组织实施;承担州级单位、中央驻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组织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政策;组织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拥军优抚科。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各县(市)及相关单位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并组织落实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并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自治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组织落实并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组织落实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落实并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组织落实并指导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落实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评定的初审和备案申报;组织实施烈士事迹编纂宣传和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联系地址: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博州人力资源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833400
下设科室:综合科、拥军优抚科、安置就业科
各科室联系电话:综合科:0909-2319853(传真)
拥军优抚科:2319850
安置就业科:2319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