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兖州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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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 |
电话: | 0537—3420329 工作传真 0537—3338976 |
地址: | 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区为民服务中心,邮政编码 2721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区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制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
三、负责履行经区政府批准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投资建设、市场准入、交通运输、国土规划、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职责,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并对相应的审批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负责健全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承担管理职能部门的衔接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将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管理职能部门;接受相关部门反馈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负责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工作。负责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负责编制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有关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
五、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技术改造、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
六、负责区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规范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工作,推进三级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
七、负责牵头协调未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或退出区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工作。负责对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开展流程优化、规范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
八、负责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负责对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调换意见、审核调换人员。
九、负责受理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为民服务中心的投诉,承担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和区为民服务中心窗口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