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潍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工作日) |
电话: | 0536-8188013 |
地址: | 山东省潍城区彩虹路1799号(北宫街与彩虹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我区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相关领域的行政许可、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
(三)负责规范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
(四)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区政务服务大厅,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
(五)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配合、指导以及相关信息数据的汇集、整理和上报。
(六)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管理。
(七)参与全区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指导街道、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公开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与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潍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单位涉及的行政许可、关联事项、收费事项划转至区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划转至区审批服务局后,区审批服务局对所划转的事项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划转给区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研究制定审批规划和标准、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等,依法承担监管主体责任。与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相关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权力仍由行政管理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划转事项涉及省、市、区党委、政府的综合考核任务,仍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对依法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审图和验收的事项,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区审批服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审批服务局党组酝酿提出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呈报,请审阅备案。
一、调整理由
根据《关于李海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潍城委〔2020〕15号),免去王常兴同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职务,经局党组酝酿研究,拟将王常兴同志分工调整为马光民同志负责。
二、分工调整情况
刘建安,党组书记。主持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全面工作。
韩梅,党组副书记、局长。协助刘建安同志抓好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日常工作,主持行政全面工作,主抓区政务服务中心纪律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王丽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投资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科工作。协助书记、局长抓好党建工作,分管投资类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和机关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马光民,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商事登记科、社会事务科工作。分管商事服务类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分管社会事业、民生、涉农类项目及链条式审批服务、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工作,负责街道便民中心业务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何亮,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宣传、信息化建设、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审批平台建设、潍州大厦建设工程工作,分管机关文字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承担的综合考核工作,协助书记、局长抓好新政务中心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刘斌,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大厅监督检查考核、投诉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因干部下基层包靠企业,该项工作暂由卢海霞同志代管。
郑丹,四级主任科员。协助王丽娟同志抓好投资类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卢海霞,四级主任科员。协助王丽娟同志抓好机关党务工作,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党支部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