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雄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312-5811822 ,;监督电话:0312-5810822 |
地址: | 雄县古城路古城东里31号。 |
雄县民政局位于古城路古城东里31号,是主管全县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股)。拟订全县民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机关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党群、人事编制、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中央、省、新区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县民政系统综合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
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核申报,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编辑和审定全县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的书图资料。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扶贫开发股)。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上级和县本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算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
组织指导协调全县贯彻落实国家、省、新区、县及领导小组有关扶贫脱贫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负责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的有关服务工作,包括会议文件和资料准备、讨论事项征求意见、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以及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和汇总汇报等。负责推进综合保障性扶贫体系建设。负责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落实精准防贫机制,负责对非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精准防贫工作。
协调和督办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其职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对乡镇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组织实施对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
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县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协调处理涉外殡葬事务。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群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