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茂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668-2287259,0668-3392822 传真:0668-2286999 |
地址: | 茂名市人民北路15号5楼 ,邮政编码:525000 |
根据《茂名市机构改革方案》,茂名市司法局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一、茂名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中共茂名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茂名市司法局。
三、茂名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宄,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的上报备案、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各区(县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
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审核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枪支、弹药和本系统制式服装、警用车辆、警械警具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按权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审计、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市)司法局领导班子。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