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惠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752-2169875,传 真:0752-2169886 |
地址: | 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1楼,邮政编码:516003 |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59号)和《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惠市委发〔2018〕13号),惠州市金融工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订有关金融工作的文件草案和支持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规划与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和服务金融业发展。促进银行、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等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三)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培育和发展“三农”“小微企业”等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精准扶贫。
(四)开展金融对外合作交流。协调落实市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金融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五)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管。负责对环境权益、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实施监管、强化对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等的监管。指导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
(六)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等的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职能转变。市金融工作局应当进一步推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解决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空白,提高防范处置金融风险能力,做好打击本辖区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