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政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
机构信息
地区: 惠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电话: 0752-2808727, 2808798
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9号  邮政编码:5160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三) 承担救灾捐赠等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因自然灾害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四)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承担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市区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审批工作,承担市中心城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九)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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