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应急管理局
(一)组织起草奇台县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奇台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二)承担奇台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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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奇台县民主路老法院办公楼
详细介绍

(一)组织起草奇台县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奇台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二)承担奇台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奇台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闽奇石材产业园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奇台县工矿商贸(煤矿除外)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奇台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监管工作;负责各类《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工作。

(五)承担奇台县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奇台县工矿贸易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七)组织奇台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依法组织奇台县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八)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九)指导、协调奇台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对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负责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协调和监督奇台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奇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奇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奇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负责奇台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县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奇台县民主路老法院办公楼

联系电话:0994-7215813

负责人:何成基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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