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措施;督促检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编制本行政区的人民...
机构信息
地区: 昌吉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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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电话: 0994-2323965
地址: 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昌吉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大厦3楼)
详细介绍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措施;督促检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编制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各种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防空袭警报试鸣;组织本行政区人民防空无线电台站使用和管理工作;协调建立利用防空警报发放灾情警报机制。

(四)组织制定本行政区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制定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地域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专项演习。

(五)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依法对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人民防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六)组织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人员落实人防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

(七)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八)管理本行政区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九)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工作地点: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昌吉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大厦3楼)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王海成

联系方式:0994-232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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