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白碱滩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 10:00-14:00 15:30-19:30(冬季) |
电话: | 0990-6985760 |
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通荷路20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相应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创业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推荐我区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自治区各项人才引进培养工程,指导引才用才单位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认定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办法;拟订全区就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组织落实就业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全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指导全区创业工作;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全区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和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对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统筹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失业保险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的审核工作;负责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审核工作;负责工伤预防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退休管理。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绩效工资总量;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参与区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六)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研究拟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办法等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调整方案;负责全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认定、变更、解除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人计划;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惩戒、辞职、辞退等管理制度;负责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特殊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和推荐。负责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及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的推荐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综合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章的宣传,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组织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协调、督导相关部门推动保障农民工权益相关政策的落实,解决涉及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协调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承担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实施规范;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区表彰奖励工作。
(十)负责全区退休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退休职工服务管理政策,落实退休职工政治生活待遇;负责全区退休职工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数据系统管理工作;负责退休职工工资发放、医药费统一报销,办理退休人员的丧葬事宜;负责组织退休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和特定节日的慰问活动。
(十一)受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拟订信访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