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市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10:30-13:3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
电话: | 0991-3092729 |
地址: |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医疗保障局 |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医疗保障局简介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医疗保障局是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县级。目前下设一个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全区的医疗保障职责。本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乌鲁木齐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及分工
一、党组书记:薛梅
主持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主管局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党支部、工、青、妇工作;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文化建设等主题教育活动。
二、局长:齐军威
主持医疗保障局行政管理与业务工作;负责局财务管理;负责信访、领导批示及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局绩效考核、行风政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普法工作;负责非编制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计生工作;负责网络建设工作。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医疗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医疗救助政策。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四)宣传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五)配合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