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京 > 石景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10-68607158 ,传真:88680857 |
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 |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文化、文物(博物馆)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订本区文化、文物(博物馆)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本区文化、文物(博物馆)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统筹、组织、协调、管理本区大型文化活动,指导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国家和市级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区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管理本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物(博物馆)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推进本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七)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博物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文物(博物馆)和旅游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
(九)依法指导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负责辖区内文物抢救性清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意见。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