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京 > 石景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10-68863615(工作日接听) 68875416(值班电话) 传真:010-88708403 |
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北路 |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承担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发展工作。负责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
(三)拟订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工作。指导本区福利彩票销售及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本区征地超转人员接收、管理工作。负责由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退职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具体办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统筹推进本区社区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街道办事处工作。
(七)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八)负责本区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指导本区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的相关工作负责本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协管员队伍整合工作。
(十二)拟订本区社区服务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本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 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享受医疗救助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区医保局负责落实市级医疗救助政策、制定区级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