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万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756-2210513, 传 真 0756-2234284 |
地址: | 珠海市情侣北路381号海岛大厦802B室 |
财金事务局(国资办):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 财务会计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管委会委托,向区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区级和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四、制定并落实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制定资金管理制度、政府公物仓管理制度和政府资产管理规定;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罚没财物收入;制定本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预算和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制度。
五、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调配、使用、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农村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七、根据区管委会授权,对区资产运营机构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组织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负责国有资产评估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对企业财务清理及资产清查、损溢认定、资金核实进行初审;指导和监督各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办理国有产权登记和产权界定,调解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制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监督区资产运营机构的国有资产运营状况;对区资产运营机构及其控股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八、监督管理国有资产产权进入公开市场交易,监缴资产经营收益和产权转让收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和拟订与改革有关的财政、财务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企业集资款的清退工作。
九、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办理财政国库资金的支付业务; 组织、监督和管理镇级财政预算收支。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
的政策建议。
十一、加强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办理上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委托的有关政府采购监管业务。
十二、制定财税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三、承办区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融工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万山区金融产业发展纲要与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万山区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三、负责培育和发展海岛金融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
四、负责协调万山区相关融资工作;
五、负责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防范化解区属金融国有资产风险,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协助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
六、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项目审核中心
一、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二、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估、概算和预算、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报告);(见附件《关于横琴新区和各经济功能区投资项目审核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珠机编办[2017]73号))
三、.负责财政性资金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并出具批复意见和财务效益评估工作;
四、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效益后期评价工作;
五、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六、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