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宜城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宜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
机构信息
地区: 宜城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 0710-4213129
地址: 湖北省宜城市丁家巷28号 ;
详细介绍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宜城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宜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发展、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标准化等战略,起草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管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监督市场监管行执法行为。

五、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合同违法、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职责内广告审查和监测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依法实施食品生产相关行政许可。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实施由市级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许可工作。组织指导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环节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职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抽检、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归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审评认证活动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七、负责本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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