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大鹏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
电话: | 0755-28333502 |
地址: | 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5号楼3楼 |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领域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及促进本领域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三)统筹推进新区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信息成果的收集、管理和统计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普工作。
(四)牵头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协调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工业领域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对相关产业用地进行准入和后续管理,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合理调整布局。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五)负责组织协调电力经济运行,依法实施电力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节能监察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六)负责商贸服务业、流通业、会展业管理和发展。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指导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七)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外商投资战略和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行业促进和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促进辖区金融行业发展服务,负责金融行业信息、收集报送等基础性监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维护金融秩序。
(十)指导和协调投资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资推广机制。拟订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承担重大项目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
(十一)统筹指导辖区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民营及中小企业对外开展技术、服务、产品和人才等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指导和培育企业上市。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服务新区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合作交流等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检查、监督对口帮扶项目的安排和帮扶资金的使用。承担新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推动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十三)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本系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投入、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研究成果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