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光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55-23245395,政策咨询:0755-88210473;留学生创业园:0755-88210475;国高培育:0755-88210476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6楼。 |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全社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
(三)负责推进全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布局。围绕光明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引进和培育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机构等高端创新平台。组织认定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技术平台。协助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负责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协助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五)负责全区技术转移工作,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
(六)推进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光明片区和深圳高新区光明园区规划建设工作。统筹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孵化能力。
(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区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高端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引进计划。
(八)负责管理全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助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补助(补贴)、科研项目和科学技术奖励。
(九)负责科技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持科技企业参加国内外科技展会。负责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光明区相关工作。
(十)负责“双创”赛事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创业。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科技创新局应当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世界一流科学城建设,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项目评审、机构评定、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