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宝安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
电话: | 0755-27660094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 |
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数据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负责统筹“智慧政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指导各街道电子政务应用;统筹协调各街道、各部门电子政务安全工作;负责信息化项目的技术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按规定审核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统筹协调市政信息管道规划建设工作。
(四)负责政务数据管理。拟订政务数据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基础信息资源库,统筹政务数据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
(五)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标准化建设及流程优化等工作。
(六)统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和改革创新。负责区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涉及宝安区事项的转办、督促检查工作。
(八)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效能监督和考核工作,组织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考核。推进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标准化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与区委政研室有关职责分工。区委政研室负责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规定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标准化建设与流程优化等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科(督查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调研、综合文稿、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接待、局机关网站管理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外事、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党务、纪检、监察、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标准化建设科:统筹拟订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有关政策措施。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数字政府”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统筹组织拟订并实施政务数据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统筹政务数据体系规划和建设,统筹开展政务数据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数据开放。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标准化建设及流程优化等工作。推动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理。
政务服务建设科:负责统筹“智慧政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指导各街道电子政务应用。统筹协调各街道、各部门电子政务安全工作。负责信息化项目的技术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按规定审核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统筹协调市政信息管道规划建设工作。牵头开展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和政务热线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推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街道、部门、社区设立的办事大厅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组织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考核。组织推进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推进网上办事、移动办事。承担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组织政务服务网、网上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系统等建设管理。
服务大厅管理科:承担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规范的制定工作。承担区行政服务大厅的管理, 负责大厅进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日常管理和考勤、考评、通报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政务服务效能。受理和协调处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建议。组织制定并实施政务服务热线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负责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涉及宝安区事项的转办、督促检查工作;牵头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工作。
事业单位:
区信息中心:(一)负责全区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的建设与管理;协助制定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二)负责区政府光纤网络平台、资源云平台、数据中心、灾备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协助做好市政信息管道规划建设工作。(三)负责制定实施大数据的标准体系、应用体系、考核体系和安全体系,统筹推动大数据的建设和应用。(四)负责指导和推动智慧政务平台、智慧管理平台、智慧服务平台、智慧产业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五)负责全区综合性电子政务应用体系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六)负责大数据的公共基础库、主题库、地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与应用;协助各级各部门开展大数据监测分析工作;(七)负责全区政务内(外)网安全监测、安全评估、隐患整改、等级保护、安全培训等工作。(八)负责智慧宝安管控指挥中心的综合管理和日常运营工作;负责宝安辖区的数据集成、运行监测、分拨处置、指挥协同、应用评价工作;统筹推进智慧宝安“1+10+124+N”管控指挥体系的规范化管理。(九)统筹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承担全区社会信用信息归集、交换、共享和应用等职责;(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