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东100米
2.网址:http://www.bjhr.gov.cn/
3.办公电话:010-60693241(机构信息中对外公开的电话)
4.电子邮件:mcz@bjhr.gov.cn
5.通信地址: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东100米
6.邮政编码:101401
【咨询服务】
1.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受理部门:办公室
【监督投诉】
1.投诉方式:电话投诉
2.受理部门:办公室
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4.联系电话:010-60693241
5.通讯地址: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东100米
6.邮政编码:101401
7.电子邮件:mcz@bjh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