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
机构信息
地区: 梁园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8:00-12:00  14:30-17:30(秋冬季);8:00-12:00  15:00-18:00(春夏季)
电话: 0370-2675100
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民主中路177号
详细介绍
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查处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梁园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做好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区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
制关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潮体系;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区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有关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有关检查和处罚;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促进全区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九)承担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

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新闻宣传股)、法规股、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反垄断股(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计量股、标准化股、认证监督管理股、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促进股、知识产权保护股、非公经济促进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药品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药化械安全抽检监测股(药化械不良反应监测股)、科技和财务股(审计股)、人事股(合作交流股)、审批服务办公室、物价监督管理股、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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