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拟订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措施办法。 (二)按照业务权限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机构信息
地区: 淇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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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 0932-7222123
地址: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淇河路162号;邮政编码45675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拟订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措施办法。
(二)按照业务权限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县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不含价格垄断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六)组织指导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七)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九)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十)负责全县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抽检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直销活动。
(十四)依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和规范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等有关社团的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合作交流股) 、科技和财务股(审计股)、法规股、执法稽查股、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股) 、信用监督管理股(非公经济促进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广告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质量发展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标准化股)、知识产权促进保护股、价格监督检查股、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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