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汤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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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4:30:00-17:30:00。 |
电话: | 0372-3802800 |
地址: | 安阳市汤阴县精忠路东段路南 |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31日挂牌成立,为正科级行政执法单位,挂汤阴县知识产权局牌子,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综合执法、相关反垄断执法、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量、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及化妆品监督管理等工作。
机关职能: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和法律,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相关执法活动。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委托,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全县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协助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县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八、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相关工作由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运行、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承办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整合分析和市场环境评价;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和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
拟订推进全县食品安全战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含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和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统筹“智慧食安”追溯平台建设;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法规股:
负责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调研、协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级机关受理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部门权力清单相关工作。
登记注册股(审批服务股):
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依法由本部门实施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按照权限组织实施食品(含餐饮食品)行政许可以及涉及的审评检查、现场检查、备案等工作;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特种设备、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行政许可、备案、认证以及涉及的审评检查、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许可工作。
贯彻落实全县非公经济发展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发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全县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信用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贯彻落实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运用工作;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及信用修复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协调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大数据工作。
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组织开展市场及重点商品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全县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全县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纤维及其制品的质量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纤维制品质量提升、监督检查、风险监控工作;对质量公证检验的棉花组织实施监督抽验。
组织实施国家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发展工作;协助查处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质量激励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县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汤阴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散煤治理工作的政策指导、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健全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散煤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不法散煤经营违法行为;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监管,确保洁净型煤优质达标;协调督导各成员单位加强对餐饮业固定门店、流动摊贩,以及农业生产、学校、医疗、养老等重点行业散煤治理工作,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承担县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全县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全县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拟订全县标准化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地方标准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区域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统一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规范认证认可活动;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参与相关国际和区域性组织活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协助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县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全县生产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县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程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管理规范;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商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药械化监督管理股:
负责药品和化妆品流通环节、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和化妆品流通环节、药品使用环节药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组织实施药品和化妆品流通环节、药品使用环节药品和化妆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品和化妆品流通环节、药品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配合实施零售和使用环节药品、化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掌握分析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及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按照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股:
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拟订全县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知识产权促进保护股:
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县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区域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运营、审查评议和军民融合工作;拟定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和转化运用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县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与监管工作;指导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拟订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全县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12315投诉中心: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全县12315投诉平台建设,统一投诉举报受理承办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全县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协调调度、督办反馈工作。
执法稽查股:
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负责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具有全县性影响的案件;统筹协调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全县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市场监管、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根据委托承担反垄断相关工作;承担县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基层派出机构执法办案工作;负责案件信息综合统计管理工作;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级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和外事等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单位规范化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