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米易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
电话: | 0812-8175457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府城路91号附近 |
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参与拟订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管理标准、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根据省、市、县部署和要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根据授权,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各乡镇的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
(四)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对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建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县城市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有关的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市政公用设施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区内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桥涵、隧洞、城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规划定点工作。负责事权内建城区城市主干道、城市主干道桥涵、隧洞、城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城市绿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有关管理规范的制定。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主干道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及其附属公共绿地的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对权限内园林绿化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市节约用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拟订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负责城市供水、城市排水管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参与城市建设中供排水管线的改(扩)建项目的规划及审批工作。
(八)负责燃气行业综合管理工作。拟订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燃气经营单位落实行业规范、标准。监督指导燃气工程建设及备案工作。
(九)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十)会同财政部门拟订城市管理维护和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
(十一)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综合验收。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根据“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精简审批环节,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推动“最多跑一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事项取得重大突破。参与并联审批、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最大限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性。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让办事更便捷、服务更优质。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整合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建立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加快水、气等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压缩办水办气时间,推动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
2.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划转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职权划转需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目录实施的,以政府公告为准执行。
3.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作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置的县城管局不再承担城市管理职责,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县综合执法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五)行政处罚权划转后有关职责分工。有关行政处罚权划转后,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不变,继续履行管理事项的日常监督检查、监测、违法行政发现等行政管理职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时将执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情况反馈相关部门,实现末端执法与源头治理有机结合。
联系电话:0812-817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