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城厢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5942672539,2658881 |
地址: | 莆田市政府对面莆田市政南广场D楼 |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底,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民生、提升政府效能、建设美丽莆田的重要形象窗口。200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一办三中心”(市招投标办、市招投标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模式;2009年,市委、市政府整合中心机构设立“市发展服务中心”;2013年底,按照全省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统一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其管理机构相应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中心管委会加挂“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管委会内设办公室、交易服务科、审批服务科、督查科、人教科、政务数据科等6个职能科室,下设信息服务室、网络技术管理室、政府采购中心、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5个事业单位以及产权交易中心1个企业单位,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
2014年10月8日,市中心与荔城区、城厢区中心整体搬迁入驻新办公大楼,实行中心城区集中办公服务模式。大楼总建筑面积约3万㎡,共入驻市、区两级部门(单位)103个,人员约510人,日均办件量达5000多件。其中,一、二层为行政审批服务办事大厅,三、四层为公共资源交易区;共进驻市直单位38个,荔城区直单位25个,城厢区直单位24个,便民服务单位16个、银行网点3个,另设立3个市直外设分中心。中心建有对外的门户网站、网上审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和排队叫号系统等,进驻单位所有办事指南、流程环节及办理结果等均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办事大厅配备多台LED显示屏,与业务系统相连,及时公开办件情况。所有审批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将全部纳入视频监控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控。
近年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马上就办”优良传统,紧紧围绕建设美丽莆田大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规范、便民、高效、廉洁”为服务理念,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大力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和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免费邮寄送达等一系列便民、高效的工作机制,极大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促进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中心一些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全国首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九证合一”,全省首推“社保通”服务平台,全省首创政府采购电子大卖场,全省率先开展建设工程远程异地评标,全省率先对外实时直播开标评标视频监控,开发启用投标人“人证合一核验”识别系统,推行“证照分离”、“六十三证合一”改革等。中心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4年被省效能办、省直机关工委分别列为“马上就办”示范点、党建工作示范点;2017年,中心被列为全省党建工作现场会观摩点,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并高分通过国家级行政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验收;2018年11月,中心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下一步,市行政服务中心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以转变职能、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为主线,在改革上抓落实,在服务上抓创新,在平台上抓管理,在作风上抓整治,全力打造“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投资环境最优”的“莆田窗口”,为建设美丽莆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一办三中心”机构整合的通知》(莆委编[2009]4号),成立市发展服务中心,同时挂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013年12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闽委办[2013]3号),更名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或参与制订我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国有经营性土地和矿产开采权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审定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交易规则和制度。
(二)指导和协调全市的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三)会同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协调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四)提供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为建设工程(含水利、公路交通、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政府采购、国有、集体资产产权(物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咨询和交易服务。
(五)负责对各单位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为行政审批工作提供服务。
(六)对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提供“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审批事项的办理办结。
(七)承担对各单位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督查、管理。
(八)指导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服务分中心、办事大厅的工作。
(九)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行使的其它职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管委会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日常协调,负责文秘、会务、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后勤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政务公开和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服务中心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平安和文化建设;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财务预决算等工作;负责管委会和所属事业单位的重要合同、协议等法律文本的审核及法律事务等工作。
(二)审批服务科。负责协调、 指导、督促进驻单位窗口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受理、审查相对分离工作机制;负责协调、指导进驻单位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外设分中心和县(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工作;负责指导进驻单位窗口制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程和审查工作细则,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标准体系;协调解决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单位审批服务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交易服务科。为工程建设项目、自然资源资产转让、国有(集体)资产产权和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提供平台服务;协助有关行政服务主管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则和相关制度;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
(四)政务数据科。负责统筹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审批管理工作,推进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的部署、应用和管理工作,推进审批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推进审批服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工作,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移动终端、自主终端应用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市行政服务中心外设分中心和县(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推进网上审批管理工作。
(五)督查科。负责对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其规范高效行使审批职权;负责进驻窗口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外设分中心的绩效考核、服务质量评价;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办件投诉以及因业务受理引发的争议、纠纷等问题,会痛有关部门处理调查处理。
(六)人事教育科。负责管委会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效能、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
三、下属机构
(一)信息服务室。负责安排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使用场所和使用时间,管理交易场所及场所内各类仪器、设备;负责管理评标专家库,收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以及企业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网络技术管理室。负责中心办公电脑、监控系统等硬件设施以及中心应用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等软件系统的维护等工作。
(三)莆田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的相关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为项目业主提供审批以及代办业务咨询服务;负责投资项目审批“一个窗口”受理,统一接收转办申请材料,统一送达审批决定、颁发证件;负责市级审批或审核转报权限内的投资项目审批全程代办;负责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督促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管;督促并联审批窗口及时作出审批决定。
(四)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通用项目的政府采购,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编制采购文件;处理政府采购的其他有关事项;向相关监督部门报送有关政府采购材料,保管政府采购相关档案等工作。
(五)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发布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各方提供咨询服务;为参加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承发包各方提供场所和交易服务,保管工程交易相关档案等工作。
(六)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承办产(股)权交易及鉴证;代理产(股)权租赁、承包、转让;为产权交易提供政策、信息咨询、方案策划服务;代理改制企业的股权托管、股权质押登记服务;保管产权交易相关档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