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推进全区“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二)贯彻落实全区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数据管理相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各乡(办)各单位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四)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制度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各办事处、各单位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日常指导和年度考核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区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
(六)统筹推进数字城市建设和“数字政府”改革,拟订建设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对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统筹协调区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负责区级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项目立项前审批,统筹建设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
(八)负责对大数据国际标准与规则、国内先进地区创新理念与经验的收集、分析、转化和应用,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性支撑。
(九)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负责组织大数据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