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青羊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28-86615525 传真电话:028-86615535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一号 |
工作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参与反垄断相关工作。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区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推进质量强区和品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研判、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依职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管和执法工作。
(十二)参与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相关部署。研究分析食品药品产业形势;指导食品药品行业、企业落实相关产业规划。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负责地方标准的申报和实施;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五)负责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等执法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