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侯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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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28-85535315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28-85080858 投诉举报 电话:028-12315,028-85535315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2单元。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承担全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行为,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反垄断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对全区范围内的直销企业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
(三)承担监督管理产(商)品质量的责任。
(四)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以及受理、处理举报等工作;负责消费者申诉举报、产品质量安全投诉、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网络体系建设;负责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六)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拟定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七)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调解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等保护工作;推进品牌发展战略。
(八)指导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管理权限内企业年报和公示信息核查;推进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
(九)负责全区质量管理工作。推进质量强区;会同有关部门推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协助国家、省、市开展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负责全区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作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计划、审查、编号和发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校准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认可制度。
(十四)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本区内高能耗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查处和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十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七)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机制、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
(十八)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二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实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二十一)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二)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体系,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
(二十三) 指导与本局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二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