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金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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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917—3153858,市场股 电话:0917-3153853 商服股 电话:0917-3153859 稽查队 电话:0917-3153852 供销股 电话:0917-3153851 |
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五楼) 邮编:721004 |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全区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具体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内贸发展规划,培育和完善城乡市场体系,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菅、商业特许经菅、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电商扶贫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四)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全区外贸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増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六)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依法监督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依法负责技术贸易的进出口管理。
(七)承担组织协调全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全区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区外商投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九)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落实对外劳务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配合上级做好对外劳务人员权益保护,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对外援助工作,接受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合作业务。
(十)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