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灞桥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9〕2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西安市灞桥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科...
机构信息
地区: 灞桥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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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 029-83518876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正街556号附近
详细介绍

第一条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灞桥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9〕2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西安市灞桥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工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区科技工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工业和信息化、信用工作、大数据资源管理和军民融合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战略规划,拟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全创新改革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落实科技、外国专家、硬科技产业发展工作有关政策、规划。

(三)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承担国家和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组织实施区级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定和发布科技计划指南。

(四)落实全市硬科技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推进全区硬科技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五)落实全市高新技术发展措施,归口负责科技企业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推动产业化基地、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载体等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和相关服务事项。

(六)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参与推动全区产学研合作、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贯彻执行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有关科技人才工作。

(七)落实全市科技金融结合和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创新服务示范,负责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指导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八)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指导涉及资源环境、医疗卫生等社会建设和公益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对接统筹城乡建设需求,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和措施,开展农业科技研究与示范、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开展科技交流、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会展和科普工作。

(九)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组织实施专项计划项目,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服务来我区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人员境外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与科技项目相关的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行业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街道、园区工业发展考核工作。

(十二)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申报中省市各级扶持资金。

(十三)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推进相关技术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振兴发展。贯彻国家、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有关方针政策,依托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十五)负责汽车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汽车及道路机动车辆工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

(十六)落实全市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指导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七)落实全市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黄金、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稀土、钢铁、民用爆炸物、轻工、服装、纺织、食品、盐业、医药、家电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亲商助企工作,开展面向大企业相关服务工作,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

(十九)落实区县工业集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集群发展和工业集中区建设,负责工业集中区开展经济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工作。

(二十一)负责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十二)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三)负责落实全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大数据重大投资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

(二十四)落实全市新经济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全区新经济产业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

(二十五)落实全市数据技术标准和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推广与应用。

(二十六)负责全区数据资源、政务信息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数据人才培养工作。

(二十七)落实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落实全市智慧城市综合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规范标准,协调推进新型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智慧城市重大课题研究,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应用。

(二十八)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十九)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一)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区科技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为数据资源管理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提供保障;落实全市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的研究应用和产业发展,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化发展和数字经济工作;负责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2.区科技工信局负责食盐生产加工行业管理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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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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