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29-83380335(传真) 办公室:029-83380287、029-87388771、029-87450836 12315投诉举报中心:029-83247315 |
地址: | 西安市新城区万年路90号 邮编:710000 |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下同)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及许可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标准,根据计划和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技术监督: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四)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专项治理,监督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
(五)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负责实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保健品经营许可的相关工作。
(十)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区政府、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