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碑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29-89625256 |
地址: | 西安市南院门27号1号楼10楼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科技工作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统筹全区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与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共建活动。
(三)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全区性科普活动,指导基层科协组织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
(四)负责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制定和发布区级科技计划指南,负责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征集、论证、立项和管理工作;协助区财政局编制科技经费预决算,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五)拟定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动区域内公共技术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促进科技开发区、产业化基地、科技街区、科技楼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的建设;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推进全区科技人才创业工作。
(六)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科技市场进行管理;推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七)指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八)研究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大科技问题,指导涉及人口资源、医药卫生、生态环境等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
(九)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全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
(十)负责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宣传、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科技会展、科技下乡、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地震监测预报以及监测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备案工作;负责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及灾情速报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区应急办的指导下开展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科学技术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组织、财务、资产管理、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归口指导、管理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财务、档案、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科技管理科
拟定统筹全区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定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年度区级科学研究与发展资金(科技三项费)安排计划,制定和发布区级科技计划指南,负责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征集、论证、立项和管理工作,开展科技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对优秀科技企业和科技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科技合作交流;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三)科学普及科
拟订碑林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科普硬件设施、科普教育活动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知识创新,开展科技宣传、科技咨询、科技下乡、科技信息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组织引导科技工作者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决策咨询,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科协组织、科普志愿者队伍和业务上级为区科协的学会、协会的建设。
(四)知识产权科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知识产权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负责专利管理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专利信息传播和利用,推进专利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负责开展辖区单位知识产权项目资助工作,有效提升辖区专利申报质量和数量;组织开展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并配合市知识产权局做好维权援助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碑林区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碑林区科技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区域内公共技术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协调区域内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与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共建活动;落实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工作联系制度;指导促进科技街区、科技楼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的建设;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的相关制度,健全孵化企业的档案;推进全区科技人才创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科技市场进行管理;组织科技培训、科技会展工作。
(二)碑林区地震工作站
负责贯彻落实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地震监测预报以及监测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备案工作;负责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及灾情速报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院门27号1号楼10楼
邮政编码:710008
联系电话:029-89625256
传真号码:029-89625256
电子邮件:qkjj@beil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