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防办办公室
海淀区人防办是负责本区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相关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人防和防灾救灾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区民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
机构信息
地区: 海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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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电话: 010-82785090传 真:82579135 信访电话:82785191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
详细介绍

海淀区人防办是负责本区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相关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人防和防灾救灾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区民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防工作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范围内,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5万平方米以下会展和商业建设项目的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审批。

(三)负责区属人防工程的竣工认可及接收工作,对已建人防工程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对本区人防工程使用安全及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强化人防工程使用安全的管理。

(四)负责本区民防指挥场所(海淀区应急指挥备份中心和重大地震备份指挥所)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开展相关的训练、培训。

(五)负责本区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和民防教育培训场所。

(六)拟定本区民防信息化、指挥通信、指挥信息和人防警报报知系统的建设规划、计划和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组织本区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民防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管理。

(八)承担区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民防设施和民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九)负责筹集、监督、管理区民防经费,负责管理本区民防系统的国有资产。

(十)安全监管职责

1.负责拟订全区人防指挥通信建设规划和城市防空袭预案及各项保障方案;对人防工程的质量、竣工认可、日常维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行业各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以及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现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理,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2.负责本区人防工程安全方面的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建立本地区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以实现人防工程安全管理与城市建设管理的同步加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此项职责由区综治办和区民防局共同承担)

3.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4.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一)负责海淀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防办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信息公开、保密、建议、提案、人事、后勤保障、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二)法制科

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组织行政处罚及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防空防灾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三)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参与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拟定;负责本区人防工程的竣工认可工作,接收新建公用工程;协助市民防局组织实施本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工作,对已建人防工程进行综合开发利用;负责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范围内,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5万平方米以下会展和商业建设项目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审核监督全区新建规划小区的人防建设落实情况;负责对人防工程改造、拆除、报废和使用进行审批;负责对本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指导镇(乡)、街道对人防工程管理进行检查。

(四)指挥通信科(宣传教育科)

拟订本区人防指挥通信建设规划、区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并组织防空演习;负责区人防指挥场所(海淀区应急指挥备份中心和重大地震备份指挥所)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审批防空警报设施建设、拆除、报废、改造、迁移;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开展相关的训练、培训;负责本区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承担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拟订区民防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组织相关信息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承担防灾救灾任务,利用民防设施和民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场所,收集掌握辖区相关信息、各种物资储备及生命线工程保障情况;负责防空防灾公共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拟订相关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协助区教委抓好初级中学的“三防”教育;组织培训镇(乡)、街道人防干部和人防专业队骨干人员;负责本区民防教育培训场所和民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管理;负责本区人防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区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2个,1.北京市海淀区民防指挥中心;2.北京市海淀区人防工程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

网 址:http://www.bjhd.gov.cn/

传 真:82579135

办公电话:82785090

邮政编码:100193

信访电话:82785191


办公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

通信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302

网  址:http://www.bjhd.gov.cn/

电子邮箱:hdmfjbgs@163.com

办公电话:82785090

邮政编码:100193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受理部门:海淀区人防办办公室

投诉方式:电话投诉

受理部门:海淀区人防办法制科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联系电话:投诉电话82785191,监督电话82785175

通讯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302

邮政编码:100193

电子邮件:hdmfjbgs@163.com

程序标准:电话投诉登记,转有关人员处理,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日期安排:周一至周五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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