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区委农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议、决定。
2.协助区委有关部门指导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3.协助区委组织部抓好农村系统处级干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4.负责落实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规划中涉及农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5.协助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做好农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处理农村信访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农委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本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拟订本区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指导本区农业结构调整;负责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行业监督管理;拟定农村可再生能源、农业科技和农技推广的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重大项目的审定、落实,并负责监督检查。
3.主管本区农业资源区划、农村经济信息工作;指导农业资源、农村能源的综合利用。
4.研究指导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本区农产品流通管理和市场研究工作,负责特需农产品供应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6.制定本区涉农专项基金的使用计划,并对专项基金进行管理。
7.负责本区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和药政、动物产品安全等行政管理工作。
8.依法负责本区农业方面的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
9.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1)组织协调本区动物、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统一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免疫接种以及落实检疫的各项措施,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2)负责本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3)负责本区农药、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4)负责本区农产品质量及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5)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6)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 北京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
2.网 址: 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04_56032/
3.办公电话: 82785200
4.电子邮件: qnwxxgk@126.com
5.通信地址: 北京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
6.邮政编码: 100193
【咨询方式】
1.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非节假日)
3.受理部门:办公室
【监督投诉】
1.投诉方式:电话投诉
2.受理部门: 办公室
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非节假日)
4.联系电话: 82785200
5.通信地址: 北京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
6.邮政编码:100193
7.电子邮件: qn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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