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城乡建设管理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规定 为进一步理顺我局工作职责,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根据《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责及岗位设置规定》(潍滨改办...
机构信息
地区: 坊子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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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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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城乡建设管理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规定

为进一步理顺我局工作职责,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根据《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责及岗位设置规定》(潍滨改办发〔2019〕8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内设机构设置

充分考虑我局工作点多面广、人员少的工作实际,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责及岗位设置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合并运行部分内设机构的方式,进一步理顺职责,优化设置。

城乡建设管理局合并运行为8个内设机构,具体为:

办公室、城乡工程建设科(城市建设档案馆)、园林环卫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安全环保科、河长办)、建设市场监管科(人防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住房管理科(棚改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办公室)、园林工程建设科。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党总支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督查、会务、应急、接待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审计、建设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绩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及汇编工作; 参与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全局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部门政府合同法律审查及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群团、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务公开、智慧化建设、信息化建设、12345热线受理等工作。做好部门职能转变、“一次办好”改革和权责清单编制与调整。


牵头做好全局“双招双引”工作;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牵头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牵头调度全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城乡工程建设科(城市建设档案馆),

简称:工程科

负责全区城市道路、桥梁、雨污管网、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公园、广场的建设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桥梁、雨水管网、公园、广场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及应急性工作;指导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工作;参与城建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与审查;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改厕等工作;牵头城建系统统计年报、村镇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城建档案工作规章、办法;负责接收、保管、利用全区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依法开展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与建设单位签订档案有关责任书,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牵头负责全系统城市防汛、综合管网普查及管理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扬尘治理工作。

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园林环卫管理科,简称:园环科

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照明设施养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地占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古木保护管理工作;牵头全区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项目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管;负责智慧路灯管理、全区无线网覆盖工作。组织指导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出公共卫生间、建筑垃圾填埋场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并负责实施、管理等;负责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街道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牵头负责全系统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的创建、复审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扬尘治理工作。

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用事业管理科(安全环保科、河长办)

简称:公用科

拟定城市燃气、热力、生活污水处理、供水及城区节水等公用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以及服务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节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热力、供水等公用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监督管理和运行;负责生活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湿地建设、白浪河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牵头调度全系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扬尘治理工作。

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建设市场监管科(人防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建管科

负责建筑、市政、装饰装修、预拌混凝土、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行业管理;负责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检查;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报考资格初审、建筑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初审;负责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招标管理;负责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项目监管;负责装配式建筑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全区精品工程创建;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审查管理、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

负责全区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工作。

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住房管理科(棚改办),简称:住房科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咨询、房地产评估等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销(预)售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管理。负责全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管理。负责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监督、指导、调度、协调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业管理企业招投标监管、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落实上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过户、使用。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补偿管理,对相关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指导全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扬尘治理工作。

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办公室),简称:质监科

参与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参与政府性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全区在建项目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筑工程劳务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等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落实;潍坊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维护运营;负责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工作。


牵头负责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牵头调度全系统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工作。


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园林工程建设科,简称:园林科


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工程、照明设施等的建设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的行业监督和管理;负责海绵城市生态工程建设、养护等工作;负责省市绿化优质工程、花园式单位、园林绿化先进单位及小区创建申报等。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扬尘治理工作。

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公路局职责简介

区交通公路局全面贯彻上级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决策部署,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主要承担滨海区公路管理、道路运输、轨道交通、水路运输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道路桥梁建设方面:负责道路桥梁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拆迁协调、招标采购、施工建设、验收、结算、养护等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环保、进度等方面的过程中控制,确保各项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

2.公路养护方面:负责公路路网规划编制与完善,公路、桥梁信息化管理,公路养护数据库的建立,推动公路养护市场化运作与建养一体化发展;编制公路、桥梁养护计划,报送公路养护、汛期相关信息;公路养护项目资金拨付统计、管理;公路养护组织实施工作;公路、桥梁日常养护、维修的管理和路域环境的治理,公路、桥梁第三方检测管理,养护工程病害普查;加强各项工作的安全管理,积极做好公路水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抢修工作;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面的管理等。

3.水路运输方面:指导辖区内水路运输企业规范经营,按照规定对辖区内水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许可条件进行年度核查或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审批权限做好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转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港口总体规划编制,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港口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4.轨道交通方面:配合开展区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等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开发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建设阶段招投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施工过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协调区内轨道交通运输企业做好铁路道口的监护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区内轨道交通运营情况的统计工作。

5.道路运输方面:对辖区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辖区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负责全区客运工作;负责对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工作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对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进行现场勘查,并出具勘查意见;对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源头管理;负责辖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的审验、换发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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