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
机构信息
地区: 环翠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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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电话: 0631-5681102
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高区文化西路288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药品事故应急处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承担全区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职责,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负责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区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按规定承担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调查的相关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

(四)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备案。建立全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五)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管理计量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和使用,规范市场商品计量行为;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八)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本辖区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九)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本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等工作。

(十)承办区党工委、管委和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威海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8个职能科室和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档案、调研、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党群、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负责本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听证工作;承办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各业务科室、所的法制工作。

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承担区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综合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负责监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四、食品安全监管科。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抽查及后处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有关违法行为。

五、药品监管科。承担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及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药品、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标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地方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审查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生产、经营、使用范围医疗器械质量;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六、登记注册科。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

七、市场监管科。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重大经济违法案件;负责登记注册各类有形市场;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活动;负责组织推荐驰名商标和著名品牌;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负责区内广告发布和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管;审查广告内容、进行户外广告登记,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等;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等,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八、质量技术监督科(挂特种设备监管科牌子)。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规划,指导全区质量工作;推进实施名牌战略、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推行质量责任、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有关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和使用;规范市场商品计量行为;负责组织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指导、开展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依法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协助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九、怡园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怡园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田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田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初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初村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双岛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双岛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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