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内资企业年度报告须知
一、年报报送范围
上一年度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
二、年报报送时间
企业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cq.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四、年报报送内容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八)5项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费金额。(填报须知见填报页面)
(九)4项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名词解释附后)
(十)年报时自动关联出疫苗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的企业,确认后在年报中公示;
(十一)特种设备相关情况;
(十二)海关管理的企业还应报送相关内容。(点击年报填报页面链接查看填报说明)
以上年报事项,除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信息中的第3项至第5项、第九项规定的信息中的第2项、第3项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外,其他事项均应向社会公示。-->
企业报送的第(一)、(二)、(六)项信息应当填写填报当天的最新信息;其他信息应当填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信息;补报2016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可不填报社保和统计事项。
企业应当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五、年报报送流程
(一)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登录系统。首次登录须点击登录框左上方“联络员注册”按纽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凭注册时的联络员证件号码、即时获取的验证码进行登录。
(二)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度报告填报界面后,按要求如实填报各项内容。年度报告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没有的数据请填“0”或“无”。每个页面填报完成后,均须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或“暂存并关闭”按纽对所填页面的内容进行保存。
(三)年度报告内容填报完毕后,可通过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填报内容是否准确。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并公示”按纽,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公示系统将自动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信息。企业如需纸质年度报告书用于存档的,可点击“预览打印”按纽打印年度报告书。
(四)企业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后,可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在输入框中录入本企业的注册号或名称后,查询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
六、年报信息更正
(一)更正时间。企业更正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应当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更正流程。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登录系统。选择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或“暂存并关闭”按纽对修改的内容进行保存。
年度报告内容修改完毕后,可通过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填报内容是否准确。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并公示”按纽,即完成年度报告信息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更正时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
七、法律责任
(一)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或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公示。
(二)企业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三年内补报公示年度报告信息的,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
(三)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义务的,由登记机关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本须知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Ο二Ο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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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年报事项名词解释
参保险种类型: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单位参保人数:包括本单位在年报年度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一般是12月份工资表中的人数。
单位缴费基数:是指本单位在年报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其中职工月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新进人员是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是指本单位在年报年度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是指本单位在年报年度期末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统计年报事项名词解释
主营业务活动:本单位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女性从业人员:本单位所有女职工。
企业控股情况:最大股东的类型。
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开办分支机构的法人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没有的填写注册号。
重庆市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报告须知
一、年报报送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二、年报报送时间
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因疫情原因)。
三、年报报送方式
(一)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cq.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二)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年报报送内容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年报内容。(填报说明附后、选择网上报送的年报的可点击年报填报页面链接查看);
(六)特种设备相关情况;
(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个体工商户报送的第(三)、(四)项信息,应当填写填报当天的最新信息;其他信息应当填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信息。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五、年报报送流程
(一)网上报送年度报告流程。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登录系统。首次登录须点击登录框左上方“联络员注册”按纽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凭注册时的联络员证件号码、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度报告填报界面后,按要求如实填报各项内容。年度报告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没有的数据请填“0”或“无”。每个页面填报完成后,均须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或“暂存并关闭”按纽对所填页面的内容进行保存。
年度报告内容填报完毕后,可通过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填报内容是否准确。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并公示”按纽,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公示系统将自动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信息。个体工商户如需纸质年度报告书用于存档的,可点击“预览打印”按纽打印年度报告书。
(二)报送纸质年度报告流程。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所领取并按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填表完成后报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所,并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收讫通知书》。市场监管所自收到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
六、年报信息查询
(一)个体工商户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可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在输入框中录入本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号或名称后,查询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
(二)个体工商户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的,可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在输入框中录入本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号或名称后,查询是否已报送年度报告。
七、年报信息更正
(一)更正时间。个体工商户更正年度报告信息应当于2020年6月30日前进行。
(二)更正流程。
1.网上年度报告更正流程。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登录系统。选择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或“暂存并关闭”按纽对修改的内容进行保存。
年度报告内容修改完毕后,可通过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填报内容是否准确。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并公示”按纽,即完成年度报告信息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更正时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
2.纸质年度报告更正流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所领取并按要求填报《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信息更正表》。《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信息更正表》由市场监管所负责与原报送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合并装订予以保管。
本须知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Ο二Ο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