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耿马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883-6126997 |
地址: |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园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00米(贝贝英语艺术幼儿园东南侧约50米)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耿办发〔2015〕27号)精神,设立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正科级,加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
增加的职责
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领导和管理;对中心工作进行标准化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综合服务、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加强中心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负责督促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中心的各部门窗口为国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行政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督促指导落实“二集中、五到位、四个一”的要求;督促检查“九个公开”、“五制办理”、“五件管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履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工作职责。
1.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
2.负责监督管理下属负责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机构的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代理业务。
3.负责监督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招投标服务活动。
4.负责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央、省驻耿单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招标人申请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实施综合监督。
5.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县综合评标专家库,制定和完善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实行定期更新和动态管理。
6.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7.负责对交易活动过程中发现的招标人、中介服务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8.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工作。
9.对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10.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指导,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化规划和建设;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下属中心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网络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下属中心网站、OA办公自动化、网上交易管理等内部系统日常检查和后台维护,确保各个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做好系统改进、网络互通、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六)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分中心和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进行监督管理。
(八)接受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指导,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来文来电的处理;各项工作计划、总结和文件、会议材料等草拟工作;收发、机要、保密、文印、档案、印章等管理工作;会议的筹备和协调工作;资产管理、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宣传、信息、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业务管理股
承担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下属中心党风廉政、人事工作,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和推动局机关和下属中心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对局机关和下属中心工作运转进行监督管理,加强督查督办,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局机关和下属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实施奖惩。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有关配套文件及检查指导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管理和完善县综合评标专家库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有关规定、办法,对下属负责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机构进行业务监督、投诉受理、调查,并按职责转送相关部门处理;监督检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交易目录执行“应进必进”情况和交易规则执行情况;协调行政监督部门驻场监督工作,对行政监督和行业监管部门进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网络技术股
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做好信息化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下属中心局域网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网络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OA系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网上管理系统以及下属中心电子监控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后台维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股室领导职数3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