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区政府委托承担本区非经营性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督查推进工作;协调本区范围内各村(居)委会、村(居)小组配合区政府做好征地工作;负责本区范围内拟征土地的征地方面相关具体事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