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黄浦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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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21-63219312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100号701室 |
上海市黄浦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区级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修订黄浦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关区级应急预案演练。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安全生产事故、水旱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协调区级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处置,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和协调推动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协调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黄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水务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上海市黄浦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黄浦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黄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间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上海市黄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水务局)负责落实水务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响应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承担防御台风、暴雨、高潮位、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2.与上海市黄浦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上海市黄浦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上海市黄浦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上海市黄浦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
3.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职责分工。
上海市黄浦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资源协调调度。根据公安部门、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提供的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信息,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统一协调指挥相应应急专业队伍参加应急救援。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协调联络以及区政府总值班室职责。
张磊 黄浦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党务、行政工作
王福忠 黄浦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处) 分管安委办和法制宣传培训
李明 黄浦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分管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监督以及安监所
张海荣 黄浦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分管应急管理和防汛防台、自然灾害应对
张阿进 黄浦区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 协管党风廉政、办公室和党支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