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黄浦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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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21-33134800 |
地址: | 上海市延安东路300号 |
一、 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负责落实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结合本区实际,编制相关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修订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中近期建设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 编制地区城市设计、城市更新方案并组织实施 。 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工作。
三、 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修订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四、 负责本区测绘、地名、城市建设档案、城市雕塑等管理工作。
五、完成 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 任务 。
六、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上海市黄浦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上海市黄浦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二)与上海市黄浦区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划定并实施生态保护红线。上海市黄浦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承担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 张莉
全面主持局党政工作。分管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工作。
党组副书记 张晓明
分管双拥、保密保卫、政风行风工作;分管局工会和人大代表书面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协助分管行政事务工作。
副局长 孟海明
分管土地研究和土地利用、土地权籍管理、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土地储备工作。
协助分管财务管理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连娣
分管规划研究和规划编制、历史风貌保护 、 规划土地信息管理和城建档案工作 ;分管规划协会工作。
副局长 郁宏炜
分管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和监督执法、城市雕塑 、 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法制建设、信访稳定、地名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