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黄浦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电话: | 021-33310195 |
地址: | 上海市重庆南路100号809室 |
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以及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本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本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区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对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组织实施监测和干预。依法监测传染病,强化预警机制。逐步增加和完善对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并组织相应的健康服务与管理。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负责本区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在本区举行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健全落实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落实本区医疗、疾控、卫监、中医药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以及上海市基本药物制度与政策。负责本区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药品的使用管理,承担临床药事工作以及合理用药监测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临床药学服务体系,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
(八)负责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妇幼保健、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九)制定本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本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大型医用设备实施资质管理和许可准入。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公民无偿献血。负责本区康复、护理、院前急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工作。推进行业行风建设。
(十)负责本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本区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筛查和干预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出生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完善本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本区免费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和发放管理。
(十一)负责本区基层卫生保健、社区卫生工作,规划并推进实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卫生保健机构规范建设、运行和服务。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本区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指导本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落实卫生健康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卫生援外和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指导和协调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的设置和资源配置。承担本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与临床用药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国家和本区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开展中医药技术的推广应用。协调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负责各级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配合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上海市黄浦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杨国威 副书记、主任。代理党工委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工作、财务、审计、外事、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
孟庆安 副书记。分管医务工会工作。借调区委第三巡察组任副组长
严谨贤 副书记。分管党建、老干部、统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理论学习、精神文明、人大政协、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保密、双拥、反恐、工青妇、语言文字等工作
戴红勤 调研员。
张燕尔 调研员。分管综合监督、卫生法制、市民服务热线、妇幼保健、家庭发展工作
分管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妇幼健康和家庭发展科
杨海健 副主任。分管医政、药政、科研教育、中医药、医改、卫生应急、医疗监督、血液管理、对口支援、安全生产、环保督导、总务后勤、建设与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支部工作
姜宏利 副调研员。借调区委第一巡察组工作
宋洁明 副调研员。借调区文明办工作
王 玲 副调研员。协管人事工作
沈玉美 副调研员。协管信息化工作
徐虹霞 党工委委员。临时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社区卫生、医养结合、老龄工作、食品安全、爱国卫生、健康促进、两会办理、禁毒、未成年人等工作;协管财务、审计、外事、政务公开工作
(因领导班子人员尚未完全配齐,此分工为暂行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