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黄浦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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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21-33134800-21133、21179、21128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357号1号楼西11楼 |
上海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
2.研究提出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发布综合经济信息。
3.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研究产业布局规划及重要布局调整,提出本区产业发展战略,拟订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和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各产业间的协调发展。
4.负责本区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拟订年度节能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
5.统筹协调本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改革,组织研究、论证、拟订本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有关问题,推进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6.负责本区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优化人口结构,合理调控人口规模;负责本区国防经济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各项工作。
7.负责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市发改委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8.研究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重大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的方案,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和资金监管。开展区域内资源的调查、梳理、整合及利用,充分发挥资源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9.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权限行使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成本调查和监审、价格监测预警、价格公共服务等价格行政管理职能。
10.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王槐 党组书记、主任 全面负责发改委工作
王秀娟 党组副书记 协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工作
钱宏 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分管价格管理、价格服务相关工作
张金元 二级 调研员 分管节能、规划、产业相关工作
冯镇 副主任 分管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朱群华 副主任 分管改革、信用、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