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承接原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国家税务局、营口市地方税务局沿海产业基地分局“营改增”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沿海税务所管辖纳税人以外)税费管理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