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阿图什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908-4222644 |
地址: | 新疆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3院克州地震局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州防震减灾工作。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州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承担全州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州地震应急预案与综合防御措施,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保证地震观测资料、观测数据的及时上报,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全州的地震分析预报意见;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四)监督管理全州的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及重要城镇和重大工程、有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
(五)管理和执行以地震动参数和地震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州级以下重点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
(六)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管理和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负责调查当地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破坏性地震考察及应急工作;及时平息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八)指导、协调各县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九)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十)承办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