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库尔勒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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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号 |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统筹协调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州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县市及主要行业规划;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研究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自治州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三)负责汇总分析自治州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等。负责价格认定和价格认定复核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自治州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自治州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自治州对口援疆有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自治州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推进自治州城镇化建设。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研究提出自治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投资及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自治州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安排自治州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自治州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州招投标配套政策;负责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州涉外(建设) 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自治州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自治州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油气管道保护及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以及自治州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核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上报自治区各类开发区等特殊经济区和开放地区的规划、布局和设立。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自治州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九)负责自治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自治州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自治州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自治州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审核、评估和论证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制定、管理建设项目年度资金投资计划;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负责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工程监理的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核竣工工程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州粮食流通、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政策。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建议,负责编制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投放计划和实施日常管理,承担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粮食安全州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军民融合工作及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州能源利用状况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意见审核和监察;承担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监管;承担全州能源监察执法(监测)指导和协调;负责全州能源监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受理查处违法违规用能案件。
(十四)参与起草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
(十五)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十六)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