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资兴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 |
电话: | 0735-3332411 |
地址: | 资兴市唐洞街道晋宁路1号政府大楼三楼; |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郴办字〔2019〕5 号)、《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办发〔2019〕2 号),设立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使用资兴市知识产权局名称。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指导、监督、统筹协调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由市市场监管局承担的执法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协助上级垄断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在权限范围内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监督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
险监控、全市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经营、使用环节安全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 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地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二十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二十三)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二十四)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指导消费者咨询、违法行为,申诉、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桂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许先福: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市场规范管理、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负责12315投诉举报)、治超工作,联系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12315指挥中心、州门司监管所、汤溪监管所。
袁平权: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人事教育(含退休人员管理)、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管、食品餐饮安全监管、食安办相关工作。联系人教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含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食品安全协调股、唐洞监管所、东江监管所。
樊家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政策法规、稽查、行政执法工作,联系政策法规股、稽查大队、回龙山监管所、清江监管所。
薛红丽: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财务、统计、办公室、信访综治维稳、意识形态、创文明单位、检验检测中心、脱贫攻坚工作,联系财务基建股、办公室、检验检测中心、三都监管所、蓼江监管所。
王中辉: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协助局长分管行政审批(注册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招商引资、大安全生产、协助派驻发改局纪检组分管监察工作,联系行政审批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监察室、滁口监管所、兴宁监管所。
张辉锋:工会主席。主持工会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信息中心、计量与认证监管、个体企业监管(质量管理股和科技标准化股)、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联系计量与认证监管股、信息中心、个体企业监管股(质量管理股和科技标准化股)、白廊监管所、黄草监管所、八面山监管所。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推进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