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苏仙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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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
电话: | 0735-2222516 |
地址: | 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177号苏仙区行政中心5楼 |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指导、监督、统筹协调权限范围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权限内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协助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协助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依法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按权限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在权限范围内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监督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按权限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区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协助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使用环节安全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地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七)负责管理权限内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八)负责管理权限内标准化工作。组织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化政策措施,拟定全区标准引领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二十)根据法定职责,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二十三)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二十四)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二十五)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便民。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检验检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监管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源发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完善药品、医疗器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投诉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机构设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内设股室1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协调和应急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技术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科技和财务股、人事股、机关党委办),直属、挂靠事业单位3个(食品药品快检中心、消委秘书处、个私指导发展中心),派出机构14个乡镇(街道)所。